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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

打群架的情況,就算只是打架前的「嗆聲」,就已經屬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1款規定的範圍,不但要被拘留三天,也可能處以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要是真的打起來了,打群架時對同學所造成的的傷害,將構成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萬一同學受了重傷,也就是傷勢如刑法第10條第4項各款所規定的情形,將會構成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重傷罪」;萬一發生了傷重不治的遺憾結果,將依同項前段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