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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騷擾

校園性騷擾

校外人士要是對學生講黃色笑話,造成學生有被性騷擾的感覺,此時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第2項規定,性騷擾者將會被地方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且依照同法第12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還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