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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問題

勞工退休問題

每月提撥「工資」的「工資」範圍,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例如加班費、特別休假工資、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食津貼、績效獎金等。

至於三節節金、年終獎金及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等,依據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並非屬於「經常性給與」,因此無法列入計算工資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