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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或影印他人作品

抄襲或影印他人作品

依據著作權法第28條規定,著作權人享有「改作權」,如果「翻譯」他人語文著作,比如將英文著作翻成中文,未經原著作權人同意,依據同法第88條第1項前段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