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7條規定,當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一、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降雨量達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可能時。 二、依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警戒預報或實際觀測,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並公開的各地區土石流警戒基準值及大規模崩塌警戒基準值,且已致災或有致災可能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