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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權益
路徑:
勞工請假權益
勞動契約應記載事項
例外約定工作時間
呈報主管機關應記載事項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2
規定,依照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的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備的書面約定應該記載勞工的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工作時間、例假、休假、以及例外讓女性夜間工作等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