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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糾紛

公寓大廈糾紛

若樓上住戶不同意樓下住戶進入查看漏水原因,且經過協調仍然不同意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樓下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可以請求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的處置。

最後查明房屋漏水原因時,會因為造成的原因不同,其法律責任與所需承擔的費用也將有所不同。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其法律效果及適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