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業者如果打算利用補習班學生錄取榜單為促銷資訊而公布榜單姓名,如果已獲得當事人(成年學生或未成年學生家長即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但書第6款的規定,是可以公布榜單姓名做為促銷資訊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