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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糾紛
路徑:
租屋糾紛
租屋漏水或發生火災
租約中約定由「房客」修繕時
漏水或火災是「鄰居」所造成
漏水或火災是「鄰居」所造成,也就是說毀損原因並不是房客所造成的,在法律上稱為「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也就是房客)之事由」。此時,關於房客及房東所能主張的權利,請點選以下選項說明。
房客可以主張的權利
房東可以主張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