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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托育問題

保母托育問題

保母的共同居住人曾犯妨害性自主罪、毒品罪或根據客觀事實經認定有傷害兒童之虞等情形,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之2規定,保母只能提供到宅托育服務,亦即保母不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提供托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