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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作保

替人作保

保證人於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時,依約須扛起履行債務的責任,此時保證人即替代了原債務人,因此也享有一些權利。且民法第739-1條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而民法第746條第1款規定保證人得拋棄的先訴抗辯權,即為法律之特別規定。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