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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糾紛

公寓大廈糾紛

當樓下住戶因房屋漏水問題需要進入樓上住戶房屋內察看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樓上住戶不得拒絕。只是,依據同條第2項規定,樓下住戶應擇影響最少的方法進入或使用樓上房屋,若因此造成損害,亦應修復或補償。

針對住戶可能承擔的修繕費用及法律責任,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其法律效果及適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