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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空頭支票之救濟

收受空頭支票之救濟

在金融交易中,經常看到支票正面角落畫有兩條平行線,有些平行線的中間還記載特定金融機構的名稱,這樣的支票稱為平行線支票。依據票據法第139條第1項、第2項本文等規定,在支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支票上平行線內記載特定金融業者,付款人僅得對特定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由於付款人只能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使得交易的安全性增加,票據金額的流向也比較容易掌握。

至於一般民眾拿到平行線支票要如何兌現的問題,參照同條第3、4項等規定,執票人如果不是金融業者,應將該項支票存入其在金融業者的帳戶,委託其代為取款;如果平行線記載特定金融業者,則應將該項支票存入該特定金融業者的帳戶,委託其代為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