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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東西處理方式

撿到東西處理方式

撿到東西的人不是在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撿到遺失的東西時,依民法第803條第1項本文規定,應從速通知失主、所有人、其他有領取權利的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此時,並因失主有沒有認領而產生不同法律效果,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