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經常使用即時通訊軟體或手機聊天,但有時會有利用這些通訊軟體傳送音樂檔,或者利用手機的無線傳輸功能,與朋友交換音樂。 不過,依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著作的權利著作人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著作的權利。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將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請點選項下列選項,瞭解「合理使用」與「非合理使用」將可能所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