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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或影印他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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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引用實為一種「部分重製」的行為。依同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著作人專有「重製」著作的權利。不過,同法第52條第64條第1項規定,如果在報導、評論、教學、研究等,引用全文,非合理使用,須經著作權人同意。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是否經著作權人同意而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