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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

遺產分配

依照民法第1138條第1款規定,除了老公或老婆以外,直系血親卑親屬是遺產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換言之,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老公或老婆還有小孩都可以請求遺產。但是子女如果在繼承前就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依照同法第1140條規定,就由孫子來代位繼承子女的應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