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公務機關」,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7款規定,是指依法行使公權力的中央或地方機關或行政法人,因此,公立學校如果是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的機構,而具有機關地位,則屬於「公務機關」,至於私立學校,雖然由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與行使公權力,但私立學校在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時,為避免割裂適用,並使其有一致性規範,私立學校則屬於「非公務機關」,而「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在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上各有不同規範。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導引您瞭解「公立學校」、「私立學校」公布榜單姓名可能面臨到的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