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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誇大不實

廣告誇大不實

公平交易法第26條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而同法第9條第1項也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並且如果涉及其他部會之職掌者,由主管機關商同各該部會辦理;因此如果消費者遇到有不實廣告的情況時,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向主管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