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因此,如果在上面所提到的這些供公眾通行的地方任意設置障礙物,妨礙道路的通行時,不論放置的地方是車道或人行道,都屬於設置道路障礙物行為。 關於設置道路障礙物的類型,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