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下載或轉寄MP3、影片及貼文

下載或轉寄MP3、影片及貼文

隨著網路科技不斷的進步,許多產品都數位化,而電腦軟體、硬體的不斷創新,也讓民眾使用這些數位產品更為方便,但相對的,也就更容易侵犯到這些產品著作權人的權利。民眾常利用網路提供的各種服務平台,也是如此。而依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著作人專有「重製」著作的權利。

另外,依據同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著作人專有「公開傳輸」著作的權利。如果利用電腦做各種影音商品利用,或結合網路平台的使用,實已侵害著作權人的心血結晶。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日常生活中利用科技產品可能因此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