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要求自己清償債務以及名下財產遭受強制執行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何謂支付命令?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的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的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換言之,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為請求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可代替物或有價證券者,得聲請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此種請求方法簡便、迅速,且支付命令確定後,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有其制度目的,本案例將對因詐騙集團偽造不實債權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民眾收到此支付命令可能產生的問題加以說明。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在不同事件態樣下的法律效果及適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