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生子雖說是人生大事,但往往卻讓求職或在職中的女性面臨到另外一個困境,也就是在職場上如何進退,如果遇到好老闆謝天謝地,但如果遇到不明理的老闆,則將要面臨到往後的相關困擾,像是強迫離職、禁孕條款、產假天數多寡、產假薪資計算、是否申訴等。還好,自民國91年訂定「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112年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後,在法律上,除了「勞動基準法」外,提供懷孕婦女更多的保障與權益。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懷孕婦女可主張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