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針對發生遺產糾紛時,究竟誰有繼承的權利、可以繼承多少財產以及遺產如何分配等問題,分別加以導引說明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以「父死子繼」為例,依據民法第1147條規定,繼承因爸爸(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除了爸爸一身專屬的權利義務(例如董事長身分、信用卡信用額度、還沒申請的退休金)不能繼承外,依據民法第1148條第1項本文規定,兒子(繼承人)當然可以承受爸爸生前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只是,面對龐大的遺產應該如何繼承,往往引起家族糾紛,甚而導致親人間反目成仇。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在不同事件態樣下的適用法條及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