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修正「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使用戶政及親等關聯資料管理規定」第二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115-08-20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