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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嘉義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嘉義市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5-07-08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