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行政院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14-10-13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