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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令:修正「審計部處務規程」

公(發)布日期: 112-05-16
內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審計部台審部法字第 11200579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第 23 條
審計業務研究委員會、關鍵審計議題發展委員會、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及法規委員會之掌理事項,各依其組織規程之規定。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