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出版法
國外發行之出版品,有應受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處分之
情形者,行政院新聞局得禁止其進口。
前項違禁進口之出版品,省政府或直轄市政府得扣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