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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噪音管制標準 EN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所劃定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之特定管制區,其噪音管制標準值依第四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噪音管制標準值降低五分貝(dB(A) )。
測量地點為二以上噪音管制區交界處者,其音量不得超過其中任何一區之噪音管制標準值。
噪音管制標準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 ) EN
工廠(場)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
│ 頻率│20 Hz 至 200 Hz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 │
│ 音量 ├───┬───┬────┼───┬───┬───┤
│管制區 │日 間│晚 間│夜 間 │日 間│晚 間│夜 間│
├─────┼───┼───┼────┼───┼───┼───┤
│第一類 │ 39 │ 39 │ 36 │ 50 │ 45 │ 40 │
├─────┼───┼───┼────┼───┼───┼───┤
│第二類 │ 39 │ 39 │ 36 │ 57 │ 52 │ 47 │
├─────┼───┼───┼────┼───┼───┼───┤
│第三類 │ 44 │ 44 │ 41 │ 67 │ 57 │ 52 │
├─────┼───┼───┼────┼───┼───┼───┤
│第四類 │ 47 │ 47 │ 44 │ 80 │ 70 │ 65 │
└─────┴───┴───┴────┴───┴───┴───┘
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
│ 頻率│20 Hz 至 200 Hz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 │
│ 音量 ├───┬───┬───┼───┬───┬───┤
│管制區 │日 間│晚 間│夜 間│日 間│晚 間│夜 間│
├─────┼───┼───┼───┼───┼───┼───┤
│第一類 │ 32 │ 32 │ 27 │ 55 │ 50 │ 40 │
├─────┼───┼───┼───┼───┼───┼───┤
│第二類 │ 37 │ 32 │ 27 │ 57 │ 52 │ 47 │
├─────┼───┼───┼───┼───┼───┼───┤
│第三類 │ 37 │ 37 │ 32 │ 67 │ 57 │ 52 │
├─────┼───┼───┼───┼───┼───┼───┤
│第四類 │ 40 │ 40 │ 35 │ 80 │ 70 │ 65 │
└─────┴───┴───┴───┴───┴───┴───┘
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
│ 頻率 │20 Hz 至 200 Hz │20 Hz 至 20kHz │
│ 時段 │ │ │
│ 音量 ├──┬──┬──┼──┬──┬──┤
│管制區 │日間│晚間│夜間│日間│晚間│夜間│
├────┬─────┼──┼──┼──┼──┼──┼──┤
│ │第一類 │44 │44 │39 │67 │47 │47 │
│ ├─────┼──┼──┼──┼──┼──┼──┤
│均能音量│第二類 │44 │44 │39 │67 │57 │47 │
│(Leq 或├─────┼──┼──┼──┼──┼──┼──┤
│Leq,LF)│第三類 │46 │46 │41 │72 │67 │62 │
│ ├─────┼──┼──┼──┼──┼──┼──┤
│ │第四類 │49 │49 │44 │80 │70 │65 │
├────┼─────┼──┴──┴──┼──┼──┼──┤
│最大音量│第一、二類│ │100 │80 │70 │
│(Lmax)├─────┤ - ├──┼──┼──┤
│ │第三、四類│ │100 │85 │75 │
└────┴─────┴────────┴──┴──┴──┘
擴音設施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
│ 時段│ │ │ │
│ 音量 │日 間│晚 間│夜 間│
│管制區 │ │ │ │
├───────┼───┼───┼───┤
│第一類 │ 57 │ 47 │ 40 │
├───────┼───┼───┼───┤
│第二類 │ 72 │ 57 │ 47 │
├───────┼───┼───┼───┤
│第三類 │ 77 │ 62 │ 52 │
├───────┼───┼───┼───┤
│第四類 │ 82 │ 72 │ 62 │
└───────┴───┴───┴───┘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設施之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一、場所及風力發電機組以外之設施
┌─────┬───────────┬───────────┐
│ 頻率│20 Hz 至 200 Hz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 │
│ 音量 ├───┬───┬───┼───┬───┬───┤
│管制區 │日 間│晚 間│夜 間│日 間│晚 間│夜 間│
├─────┼───┼───┼───┼───┼───┼───┤
│第一類 │ 32 │ 32 │ 27 │ 55 │ 50 │ 35 │
├─────┼───┼───┼───┼───┼───┼───┤
│第二類 │ 37 │ 32 │ 27 │ 57 │ 52 │ 42 │
├─────┼───┼───┼───┼───┼───┼───┤
│第三類 │ 37 │ 37 │ 32 │ 67 │ 57 │ 47 │
├─────┼───┼───┼───┼───┼───┼───┤
│第四類 │ 40 │ 40 │ 35 │ 80 │ 70 │ 60 │
└─────┴───┴───┴───┴───┴───┴───┘
二、風力發電機組:
(一)20Hz 至 200Hz 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
│ 頻率│20 Hz 至 200 Hz │
│ 時段 │ │
│ 音量 ├───┬───┬───┤
│管制區 │日 間│晚 間│夜 間│
├─────┼───┼───┼───┤
│第一類 │ 39 │ 39 │ 36 │
├─────┼───┼───┼───┤
│第二類 │ 39 │ 39 │ 36 │
├─────┼───┼───┼───┤
│第三類 │ 44 │ 44 │ 41 │
├─────┼───┼───┼───┤
│第四類 │ 47 │ 47 │ 44 │
└─────┴───┴───┴───┘
(二)20 Hz 至 20 kHz 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1.當整體音量日間或晚間超過五十分貝(dB(A ))或夜間超過四十分貝(dB(A))時,採噪音增量管制,風力發電機組運轉時其噪音增量不得超過背景音量五分貝(dB(A)) 。
2.經限期改善之風力發電機組,於複查時在室內關窗且噪音發生源運轉時之全頻噪音測量結果,若未逾開窗且噪音發生源關閉時之音量,視為完成改善。
3.改善方式應視實際需求採音源改善、傳播路徑阻隔及受體改善等。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工程,其噪音管制標準值準用第六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