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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EN
本辦法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勞動基準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 EN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