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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EN
本辦法依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私立學校法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 EN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得附設外國課程部或班,開設非本國課程,招收具外國籍學生。
前項部、班之設立、招生、課程、收費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