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EN
本規則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其應備置人員、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行為規範、訓練、登記期限、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