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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組織規程
本規程依關稅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關稅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 EN
關稅之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依海關進口稅則之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之。
財政部為研議海關進口稅則之修正及特別關稅之課徵等事項,得邀集有關機關及學者專家審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