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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
本辦法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 EN
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與獎勵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其補助及獎勵對象、基準、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