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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EN
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所定之處罰,由被害人居所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 EN
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保密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保密規定者,或違反依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準用第十五條第一項保密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