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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社會工作師法施行細則 EN
主管機關人員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執行檢查或督導考核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社會工作師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 EN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對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進行檢查或督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