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EN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輔導教育之對象、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法務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