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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前條第一款所定候選國民法官應注意事項,應包括候選國民法官之權利、義務、保護、照料措施及違反義務之處罰。
制度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通知人業經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之要旨及應注意事項。
二、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應注意事項。
三、國民法官制度之簡介。
四、刑事審判程序之簡介。
五、其他必要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