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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施行法 EN
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之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保證,亦適用之。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節所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