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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EN
第八十三條至第八十六條之規定,對於扣繳稅款準用之。
1.
裁判字號:
裁判日期:
民國 58 年 06 月 05 日
要旨:
稽徵機關查悉有漏稅情事,而責令扣繳義務人補繳所得稅時,其性質仍屬 所得稅額之核定,自亦適用所得稅法第九十六條及第九十七條之規定程序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