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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不能依第七十九條規定定其清算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選派清算人。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 EN
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