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第 78 條
中央工業主管機關依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開甄選時,應於公告中
訂明公民營事業參與甄選時,應備妥下列甄選文件:
一、公司章程、股東或董監事名冊。
二、工程計畫報告書:包括建港需求、港區配置、各項基本設施、營運設
施、港區及聯外道路系統、相關公共設施、施工進度、工程費估算及
其他必要項目。
三、營運管理方案。
四、投資財務計畫書及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
五、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