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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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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刑法
EN
第 77 條
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之。
1.
裁判字號:
30 年上字第 356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30 年 12 月 19 日
要旨:
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所謂知其為盜賣品而買受者,係指所買受 之械彈確係盜賣品而言。若買械彈之人雖認其所買受者係盜賣之品,而出 賣之械彈並非盜賣品時,即與上開犯罪之構成要件不合,不能依該條項處 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