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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施行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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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專利法施行細則
EN
第 71 條
依本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於專利權當然消滅後提起舉發者,應檢附對該專利權之撤銷具有可回復之法律上利益之證明文件。
專利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
EN
第 72 條
利害關係人對於專利權之撤銷,有可回復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於專利權當然消滅後,提起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