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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檔案法施行細則 EN
各機關辦理本法第七條所定檔案點收、保管及檢調作業規範,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檔案法 (民國 97 年 07 月 02 日 ) EN
檔案管理作業,包括下列各款事項:
一、點收。
二、立案。
三、編目。
四、保管。
五、檢調。
六、清理。
七、安全維護。
八、其他檔案管理作業及相關設施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