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EN
第 61 條
第五十六條之規定,於長途網路業務準用之。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民國 106 年 10 月 13 日 )
EN
第 56 條
申請人或經營者應依電信號碼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使用電信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