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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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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
EN
第 6 條
前條風險評估結果具外來入侵或有害生物風險,且無適當風險管理措施之情形者,不予核准輸入。
首次輸入之檢疫物經風險評估核准輸入者,植物檢疫機關應公布於其網站。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
(民國 109 年 04 月 20 日 )
EN
第 5 條
植物檢疫機關辦理首次輸入之檢疫物風險評估時,得參考國際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標準(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等相關國際標準,對其外來入侵風險、可能隨其引進有害生物風險及有害生物風險管理措施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