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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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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漁業法
EN
第 59 條
漁業動力用油,免徵貨物稅。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第 354 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