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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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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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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獸醫師法
EN
第 47 條
各級獸醫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第三條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
獸醫師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16 日 )
EN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